烟台市中心血站献血前后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12-07-31
本文首次发布时间:2012年7月30日
本文最近更新时间:2016年2月2日
献血前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467-2011《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7.1条款规定: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1、献血前请了解一些血液生理知识和献血常识,避免情绪紧张。献血前一天晚餐宜清淡,忌饮酒,并保证良好的睡眠,洗净双手臂。
2、为保证血液质量,献血前一餐最好只吃馒头、稀饭、素菜类食物,禁食蛋、奶、豆浆、肉、鱼等高蛋白、油脂类食物,禁酒。
3.如果献血前1周有发热、头痛、腹泻等情况,或女性在月经期和前后3天,或5天内服用了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的药物,应暂缓献血。
4、献血前健康征询、体格检查及血液初筛检测结果等均符合GB18467-2011《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的公民,方可献血。
5、根据《血站管理办法》规定,参加无偿献血时请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请在无偿献血登记表内如实填写相应栏目,以便为您完善档案记录。
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后请持续按压针眼10分钟,以利于止血,;为防止针眼感染,创可贴4小时后方可摘掉, 24小时内请勿让针眼沾水。
2、献血后当日不宜剧烈运动、不宜熬夜或从事重体力劳动及高空作业,以利于机体恢复。
3、献血后饮食请保持正常食量,荤素搭配,适量饮用汤水。无需特意“进补”,以免导致肥胖。请相信自身的再生能力!
3、正常食量,避免饮酒,切忌暴饮暴食;保证充足的睡眠,献血后24小时内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
4、个别献血者在献血后一两天内可能出现疲劳、困倦感,属于正常的生理反应,请不必紧张,放松心情,适当休息后即可恢复。
①若出现头晕现象,请立即就座或平卧,头部放低,稍息片刻即可恢复。
②若针眼附近出现青紫及轻微疼痛,一般是献血后针眼按压不当使少量血液渗到皮下所致,可在献血24小时后热敷青紫处,促进吸收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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