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中心血站向献血者反馈所献血液检测结果和血液使用信息的情况


发布时间:

2012-07-31

  在向献血者反馈所献血液检测结果和使用情况时,烟台市中心血站全体工作人员均应注意保护献血者个人隐私。
 
  献血服务科可以向献血者告知采血前初检结果,包括ABO血型、乙肝表面抗原、转氨酶数值、血红蛋白数值。若为单采血小板,则还可告知红细胞比容、采前血小板计数、预测采后血小板数等相关信息。若检测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则告知其本人时应当注意保护其个人隐私,并给予适当解释。
 
  献血者的血液检测合格判定标准是HIV、HBV、HCV、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的最终结论均为无反应性,ABO和RhD血型正确定型,ALT测定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对检测结论符合献血要求的献血者,我站献血服务科通过群发短信的方式进行结果告知;对检测结果不符合献血要求的献血者,由我站献血服务科工作人员采用电话沟通的方式,在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的情况下进行电话告知。根据《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18467-2011)第5.2.8条款的规定,血液检测结果不合格仅表明捐献的血液不符合国家血液标准的要求,不能作为感染或疾病的诊断依据。
 
  献血者的血液发放至临床医院时,我站通过群发短信的方式进行对相应的献血者进行告知,但只告知用血医院的名称,不反馈受血者科室、姓名等任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