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第5期)


发布时间:

2023-06-08

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01

对国务院部门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进行督察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2.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法治教育培训;3.注重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不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4.依法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严守法定程序,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者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5.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在工作中向人民群众普法,做法律法规的遵守者、执行者、宣传者;6.其他依法依规应当履行的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职责。

 

02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督察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1.听取被督察单位以及有关负责人情况汇报;2.查阅、复制有关制度文件、会议纪要、执法案卷等;3.询问、约谈有关单位和个人;4.实地走访、暗访;5.对收到的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转交有关部门,必要时可请有关部门予以协助;6.其他必要的措施。

 

03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以点带面、辐射全国,为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提供典型引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探索。

 

04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党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示范创建活动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改革引领。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着力实现示范创建与深化改革的有效衔接。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作实绩,聚焦实际问题,不急功近利、拔苗助长,不增加基层不必要的工作负担,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客观公正,公开透明,防止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

坚持严格规范。突出质量,严控数量,努力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健全准入与退出机制,既要严把“入口关”,也要避免“终身制”,确保示范创建活动的权威性、针对性、实效性。

 

05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什么?

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06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有哪些?

答: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07

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08

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09

建设法治政府的衡量标准是什么?

答: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